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为促进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相关规定,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馆)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
有归档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及专(兼)职档案员。每两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宣传、贯彻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在布置各项工作的同时提出档案工作的要求,在检查工作情况的同时检查相关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情况,在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验收档案材料。
4.明确一名处级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档案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并确定1-2名专(兼)职档案员,在日常文件归档及预立卷工作中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对本单位档案员进行检查、督促。
5.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变动时能及时补充,并及时将调整结果报档案馆备案。
6.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地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做到应归尽归,案卷质量符合要求。
7.主动与档案馆沟通、协调,完成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档案工作有关的活动。
(二)先进个人
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档案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部门本单位积极向教职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档案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真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做好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完整、准确、系统,必归文件不缺失。
3.归档案卷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有序。
4.归档的案卷用纸、用印规范,使用笔墨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卷内文件原则上是原件。
5.归档准确,能够准确判断有保存价值的归档材料,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做到应归尽归,对无凭证作用或利用价值的材料不予归档。
6.按要求使用档案管理系统进行部门立卷工作,著录项目完整、准确。案卷标题拟写正确,案卷装订质量符合要求。
7.积极参加上级档案部门及学校档案馆举办的岗位培训和各项业务活动。
8.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完成归档工作。
9.在专(兼)职档案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10.符合以下条件者,在评分时可酌情加分:
(1)部门档案员指导他人立卷归档并且核查立卷归档情况的;
(2)归档文件材料数量较多的且有价值的。
四、评选数量
一般情况下,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不超过全校各归档单位的10%;档案工作先进个人不超过全校档案员总数的10%。
五、评选程序
(一)先进集体
各归档单位依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报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
由各归档单位依照评选条件推荐一名档案员,填写《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及档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并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奖励方法
由学校对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档案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本办法于2021年10月28日经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 位 名 称 | ||||
档案工作分管领导 | 职 务 | |||
档 案 员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档案馆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档案工作 分管领导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档案馆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