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为加强我校各部门、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使之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科技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岗位设置
第一条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我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须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主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配备1-2名专(兼)职档案员(以下简称档案员)。
第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员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名认可、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档案馆备案,作为有关人员培养、考核、奖励和职务晋升的依据。如有调整,需及时将调整后的名单报档案馆。
第四条 档案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档案馆负责对其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向所在单位反馈单位档案工作情况,供考核时参考。
第二章 基本要求和主要职责
第五条 档案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认真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档案员的岗位职责:
(一)努力学习《档案法》及档案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档案馆做好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向本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宣传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及有关规定。
(二)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和文件材料的特征,制定部门文件材料预立卷类目表,分门别类、合理存放所保管的文件材料,做好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以方便利用和立卷归档。
(三)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及须归入人事档案各类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四)把好归档案卷质量关,做到组卷合理,排列编号准确,案卷标题拟写符合规范,能准确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正确录入电子目录。
(五)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每年按规定准时向校档案馆归档。
(六)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熟悉所管档案的业务知识,熟悉档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掌握档案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七)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防止丢失和泄密。
(八)档案员应接受岗位培训。
(九)负责学生档案工作的档案员,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在每年新生入学时做好非定向学生档案的接收、整理,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新入学学生档案进行初步核查,做好缺失材料登记,档案核查后标注学号并按学号排序,在规定时间内附核查结果清单移交档案馆。
做好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做好学生档案利用时的申请、审核、查阅等工作。
做好学生录取、入学、毕业、体检等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详见《北京科技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科技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