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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保)研移交调档函

作者:B1107463       时间:2019-04-15 14:58:55       浏览量:

本科生交考(保)研调档函要求:

1.调档函(原件)上需由学院盖章;

2.在调档函右上角空白处标注本科所在专业、学号及本人电话;

3.调档函上须注明以下四个方面的信息:

(1)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全称;

(2)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所在省、市、区县、街道及门牌号);

(3)档案接收人姓名(若没有特定的接收人,填写接收档案的具体部门即可);

(4)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或手机均可)。

4.思想品德鉴定表(政审表)请自行交至录取学校,不由档案馆邮寄;

5.完成1-3项后将调档函交到档案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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