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应届本科生交考(保)研调档函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03

1、调档函(原件)上需由学院盖章(建议复印一张自己留存);

2、在调档函右上角空白处标注本科所在专业、学号及本人电话、毕业时间(例:2023年6月毕业);

3、调档函上须注明以下四个方面的信息:

(1)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全称;

(2)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所在省、市、区县、街道及门牌号);

(3)档案接收人姓名(若没有特定的接收人,填写接收档案的具体部门即可);

(4)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或手机均可)。

4、思想品德鉴定表(政审表)请自行交至录取学校,不由档案馆邮寄;

5、完成第1-3项后将调档函放入档案馆大厅内的盒子里即可。

注:

1、请务必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登记准确的转档信息,档案馆将根据系统信息进行转档。

2、往届本科生调档函(原件)完成上述第2-3项后交给档案馆本科生档案负责老师。